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班招生通知
-中华海外联谊会、中国暨南大学、泰国华文教师公会联合开办
-曼谷孔堤公学、芭提雅明满学校两个教学点
(泰华通讯记者协会讯)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政府创办的华侨高等学府,也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广东省共建的“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2015 年6 月,学校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2017 年9 月,学校被批准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暨南大学以面向港澳台、面向海外办学著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化特色突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所在的华文学院是暨南大学面向海内外开展华文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及预科教育的专门学院。为培养泰国高层次的研究型华文教师,中华海外联谊会、中国暨南大学、泰国华文教师公会联合曼谷孔堤公学和芭提雅明满学校分别在曼谷和芭提雅开办“暨南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班”,欢迎大家报名。
培养目标:针对海外各教学点的实际情况,培养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以及研究中国语言文化,从事汉语应用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教学语言: 以中文为教学媒介语,毕业论文以中文撰写,论文答辩要求用中文。参考资料以中文文献为主,必要时兼用外文资料。
教学方式与年限: 采用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利用泰国学校四月份和十月份两个假期和其他时间段的周末+周一或周五的三至四天学习时间,学制为2 年,课程学习1-1.5 年,实习及毕业论文半年或1 年。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及少数部分课程在暨南大学举行。
学费:享受中华海外联谊会奖学金,免收学费。
报名费:2500泰铢
保证金:拟被录取的考生,需向泰国华文教师公会缴纳违约保证金5000泰铢,保证中途不退出学习,如因个人原因(非重大疾病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完成学业退学者,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学生履行协议顺利毕业后,到泰国华文教师公会领回保证金。
申请资格:
(一)身份条件:1.泰籍考生:申请人须是外籍公民,持有效泰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愿意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华侨考生:(1)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2)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者,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截至报名结束日)合法居留资格,且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需提供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个人保证书,保证书中需细化并汇总在泰居留时间,声明符合华侨身份和具备报考资格。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或华侨。
(二)学历与学位条件:1.申请硕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已获中国内地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2.关于申请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获得高职高专学历或相当学位后具备2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参加复试后,再加试两门本科核心综合课程。
(三)语言水平要求:1.外籍考生: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5 级180 分及以上。2.港澳台侨考生:英语水平证明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3.在中国大学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授课语言为中文的,不需要提供HSK 成绩单。4.汉语水平达不到以上要求者需在我校华文学院补习汉语1-2 年。
(四)其他事项:1.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2.申请人不能同时攻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或同一层次的两个专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暨南大学入学资格。
招生人数:曼谷孔堤公学教学点20人,芭提雅明满学校教学点20人。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笔试时间:2019年7月(具体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曼谷孔堤公学
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当天或次日
开学时间:待定
入学考试复习参考书目:1.叶蜚声、徐通锵(著)《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2.邵敬敏(主编)《现代汉语通论》(第三版),上海教育出版社,2016年。3.程裕祯(著)《中国文化要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说明:三套教材供参考,其他中国学者写的《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概论》、《中国文化》(含相同作者不同版次或不同作者)也可。
报考材料清单:
1.报名表(泰国华文教师公会网站下载或办公室索取)。
2.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考生类别 | 所需身份证明材料 |
泰籍考生 | 核对护照原件,收取复印件。 |
港澳地区考生 | 核对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
台湾地区考生 | 核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收取复印件。 |
华侨考生 | 1. 核对护照原件,收取复印件(含所有内页); 2. 核对长期或永久居住证原件、合法居留资格证明原件,并收取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3. 需提供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个人保证书(保证书中需细化并汇总在泰居留时间,声明符合华侨身份和具备报考资格) |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外国留学生/港澳台侨生: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及公证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持中国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选择“零散查询”选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即可);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有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驻外大使馆或同等法律效应的认证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及语言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
7.个人陈述,800字左右,用中文简体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及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8.一本学士或硕士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10. 提供就职华校出具的工作证明(注明入职时间)。
★请按顺序编号整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申请截止日期前递交到泰国华文教师公会,由泰国华文教师公会初审后统一邮寄到暨南大学,一经受理,恕不退回。递交报名材料时,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泰国华文教师公会审核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后退还原件,只留下复印件。暨南大学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申请材料,视情况需要,可要求申请者再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不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泰国华文教师公会联系方式:
地 址:54/27Soi Santiphap Naret Rd., Siphraya, Bangrak, Bangkok 10500
联系人:叶老师(0943419922) 郭老师(0870388175)
电 话:026317338 传 真:022362960
暨南大学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姓名 (中文) | 姓名 (英文) | 贴照片处 | ||||||||||
性别 | 出生日期 (年月日) | |||||||||||
生源地 | 婚姻状况 | |||||||||||
港澳台 | 身份 证号 | 通行证号 | 永久居民 | □是 □否 | ||||||||
华侨 | 护照号 | 侨居国、 居留年份 | 永久居留权 | □是 □否 | ||||||||
泰国籍 | 护照号码 | |||||||||||
选择授课地点 | □曼谷 □芭提雅 | |||||||||||
通信地址 (接收录取材料) | ||||||||||||
邮政编码 | 固定 电话 | |||||||||||
移动电话 (地区号) | 电子 邮箱 | |||||||||||
教育经历 | ||||||||||||
层次 | 毕业学校 | 学习起止时间 | 专业名称 | |||||||||
大专 | ||||||||||||
学士 | ||||||||||||
硕士 | ||||||||||||
工作经历 | ||||||||||||
工作地 | 服务机构名称 | 起止时间 | 职位 | |||||||||
报名材料清单 | ||||||||||||
1. 身份证明文件 1护照 2我国驻侨居国使领馆出具的永久居留权或合法居留资格的认证书 3出入境记录证明 3港澳台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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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士阶段成绩单 | □ | |||||||||||
3.学历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力文凭,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 4. 获奖证书或语言证明材料 | □ □ | |||||||||||
5.两封副教授及以上推荐信 | □ | |||||||||||
6.个人陈述 7. 学士论文全文或摘要 8. 个人研究成果 9. 在职证明 | □ □ □ □ | |||||||||||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声明 | 本人谨声明:在本申请表内所提供之信息均属实。若有填报失实,造成本人申请入学资格被取消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申请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