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海外华文教师研习班”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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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90 更新时间:2019年05月23日14:48:09 打印此页 关闭

一、主办单位:国务院侨办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侨办、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泰国华文教师公会

三、规模:每班计划招收60人,81日报满即止。

四、时间:20199月至20207

    五、研习内容:主要开设汉语阅读和写作、汉语口语与听力、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学、幼儿语言教学法、幼儿汉语教学法、幼儿音乐教学法、唱歌、钢琴、美术、中国国情等课程,并进行为期4周的教育见习和实习实践活动。

   六、报名条件:参加者要求为东南亚从事华文幼教事业的青年教师,年龄在18-35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心脑血管、精神类疾病,非肢体残疾,非孕期。首次参加者优先。

  七、费用:学员抵离旅费、签名费及在华期间膳食费用自理,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实践活动费用等由国侨办提供。

八、有关要求:1.参加研习的学员须与派出机构或资助机构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承诺毕业后回居住过至少从事3-5年的华文教育工作,服务协议与报名表原件一并交于培训学校。2.研习期间要求学员遵守培训学校相关规定,遵守我国法律法规。3.学员报到后,需提供《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并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当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确认手续。

九、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可通过email索取并回传、办公室填写等方式)2、教师在校从教证明3、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4、签证申请表5、三张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联系电话:+66-2-6317338    传真:022362960 

联系人:叶老师(0943419922 郭老师(0870388175

邮箱:tghwjsgh@gmail.com

地址:54/27 Soi Santiphap  Naret Rd., Siphraya, Bangrak, Bangkok 10500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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